甲骨文中的审美意识和观念

陈兆复先生认为,“史前的岩画是一种原始的语言,一种文字前的文字。”〔1〕世界上最早的文字都与绘画相关,是表意的象形文字。腓尼基人根据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和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创造出字母,从此西方的文字脱离了绘画象形的表意方向,朝着抽象的拼音文字方向发展。中国文字却一直保留了绘画的象形、表意的特点,并将表意的图形和表音的特点结合起来,组成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方法。在中国的文字里,像电影一样,经常可以看到生动的自然、社会、日常生活的蒙太奇画面闪回,这些形象的图画里传达了人们的喜、怒、哀、乐,审美观念、人生理想,中国文字是图像叙事与审美体验的融合,自然、人生的感受,甚至观念都溶化于视觉图像之中。
中国岩画与中国的绘画艺术人类很早就有用坚固的材料将自己的生活活动纪录下来的冲动。石头是在金属冶炼术出现之前最坚固的物质,具有长期保存对象的作用,因此,世界艺术很早就与岩石发生了联系,突出的例子就是岩画。据统计和测定,全世界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分布着岩画,最早的岩画岩产生于距今四、五万年以前。
中国岩画分布广泛,分为南北两系。北方岩画更为古老,据专家推测,北方的岩画大约产生于新石器时代,南方的岩画大概产生于战国时代。岩画的内容与南北的地理和自然环境、日常生活密切相连,概括起来有游牧、狩猎、战争、生殖、祭祀、舞蹈,其中的图形有各种动物、穹窿、毡车轮、车辆、日月星辰、天神、帝祗等等方面,这些内容包括了远古祖先的物质生产活动、神灵意识、巫术、宗教观念、偶像崇拜、本能欲望,它们也构成了中华民族古代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并绵延数千年直到今天。
中国岩画分为两种制作方式,北方的刻制和南方的涂绘,刻制包括磨制、敲凿、线刻;涂绘主要是用红色的赤铁矿粉混合牛血作原料进行绘制。
北方的刻制岩画成为后来的雕塑艺术的先驱,南方的涂绘则是中国绘画艺术的“祖先”。中国岩画是人类童年时代二维空间思维的展示,侧重表现对象的平面、正面形象,岩画的风格朴拙、粗犷、简约,充满童稚的幻想,不注重细节的真实,如很少描摹人和动物详细的五官,而是抓住对象的主要特征,如人的动作、体态、情感,动物的角、耳和尾巴,传达出对象的主要标识以及精神意趣,后来中国绘画艺术“以少胜多”、“以小见大”、“繁简得当”、“传神写意”、“虚实相生”的特点在岩画中开始萌生。南方的岩画喜欢用红色去表现对象,红色是太阳的色彩也是生命(血液的色彩)存在的依据,它传达出激情、欲望、温暖、光明、希望、朝气蓬勃的多重寓意,中国文化对红色和绿色(大自然植物)的一贯的挚爱也是后来儒家“天地之大德曰生”和道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观念根源,只是后来儒家和道家对藏而不露的“含蓄”、“内敛”、“低调”的强调,红色这种张扬、跳跃、激情的色彩才被压抑在人们心底,只有当节日来临,红色才被广泛、大胆地使用,装点和渲染节日的喜庆气氛。
岩画对色彩和线条的自由运用给中国绘画和书法艺术以深刻的启迪。当然,岩画还没有从巫术和宗教的观念里分离出来,在远古,岩画更多地包含了利用“交感巫术”,以幻想的方式对客观对象的征服和占有(如模仿集体狩猎的场面)以及敬畏天地、山川、祖先神灵的方式。因此,南方的岩画经常出现在高山、河流、峡谷的悬崖峭壁上,附近往往是空旷的场地供人们举行庄严、肃穆、神秘的仪式,以此献媚神灵,企求护佑,带来福祉,反映的是祖先“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和观念。在这样的神圣、恐惧的场面中,形成了审美意识里对象伟大,自身渺小,敬畏自然的“崇高”感。而先秦时代青铜器上的“饕餮”纹饰和震慑观念实际山也来源于人类在岩画时代积淀的神灵、巫术、宗教观念。在蒙昧时代,神灵即是一种具有震慑力量的权力,并被统治阶级利用于政治目的。
虽然前人没有从学理上和逻辑上提出“美学”的概念,但中国的审美意识的缘起是源远流长的,早在原始社会,先民就知道将兽骨和海边的贝壳串连起来,制作成项链来装饰、美化自己,山顶洞人就开始用红色的赤铁矿粉来表达生命和灵魂的观念。而艺术创作的历史也是悠久的,旧石器时代的岩画,八千年前的河南舞阳贾湖的骨笛,新石器时代青海大通上孙家寨彩陶盆上联袂舞蹈的形象,传说中黄帝时期的《云门》,尧时的《咸池》,舜时的《韶》乐,禹时期的《大夏》,商代的《桑林》、《大 》、《万舞》,周代的《大武》,乐器钟鼓、琴瑟、石磬、铜铃、编庸、 、埙的很早使用,这些艺术的实践和产品催化了中国人对“美是有意味的形式”的认识,形成了中国先民对色彩的美感以及不同色彩对心理产生的不同反应的理性认识,他们已经意识到到节奏、比例、对称、运动、韵律、线条的“曲直”带来的不同美感,同时,艺术与人的快乐的需求在原始的舞蹈和音乐中充分体现了出来,它经历了祈神、贿神、娱神、娱人的复杂演变。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由蒙昧时代走向理性的时代,艺术的形式美与内容美的关系(后来孔子提出了“文质彬彬”以及中国文化后来对美的“秀外慧中”标准)得以充分认识。中国关于艺术的美的评价广泛存在于对书画、戏曲、音乐、诗文的品评之中。在岩画里反映了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关系,艺术与巫术、宗教、神灵之间的关系。甲骨文更是在岩画的基础上的理性发展,将中国以图像记载华夏先民共同的“集体记忆”,以图像作为叙事方式的历史推向了新的阶段,在甲骨文里,反映的是美与图腾崇拜、美与宗教、美与善(道德功利)、美与形式之间的紧密联系。
甲骨文中的审美意识和观念商代晚期,河南安阳产生了甲骨文。甲骨文中有了“美”这个字,“美”与羌族相关,其他如“善”、“羞”也都是羌族文化影响的结果。“美”上面为“羊”,下面为“大”,“大”在甲骨文中是站在地面上“人”的形象。从这个字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农业文明从新石器时代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就已经开端,商代也以农耕文化为主,如甲骨文已经出现“耒”,即用木头制作的耕地的最早的犁头,也出现了禾、黍、粟、稷、稻、粱、菽等农作物的名称。
甲骨文“男”由“田”和最早的“耒”(像木制的犁)组成,表示男人是在田里从事耕田的人,但商代依然存在游牧文化和保存了关于游牧生活的记忆。
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在商代,采摘业与畜牧业已退居次要地位,农业成为主要的生产部门,但畜牧业仍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2〕“美”的字形构造透露出它来自于古代的以羊为图腾祖先的部落——“羌”人。实际上,“美”与甲骨文的“羌”字“同形同构同义”。“羌”上面是“羊”下面也是“人”的意思。着名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就认为,“羌”意指戴着羊角装饰的人的形象,与“美”相同。“美”和“羌”的“同形同构同义”反映了中华民族审美意识的起源与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羌族的直接关系,也体现了中国早期文化的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
关于华夏民族与羌族的血缘宗族联系,在古代文献中多有记载。一些专家也认为,远古时代作为牧羊部落的羌族一部分进入中原,成为华夏民族的主干部分。“羊”和“猪”是原始先民从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到定居,从事农业生产以后最早驯养的动物。据考古资料,陶塑羊在距今8000年前的裴李岗文化中就出现了,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里也可见陶羊。从古代文献中我们得知,华夏始祖黄帝和炎帝为同母所生,《国语·晋语》最早记载:“昔少典娶于有 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东汉许慎在解释“姜”和“姬”字时曰:“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黄帝居姬水以为姓,从女,姬(姬去掉女字旁)声。”〔3〕东汉贾逵在《周语》中指出:“共工氏姜姓”。《山海经·海内经》也追溯了共工的家族谱系:“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沃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由此可见共工属于炎帝的后代。宋代《太平御览》里更有直接了当的“神农氏姜姓”的说法。“姜”在古代与“羌”通,前者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意识的反映,而“羌”和后来的“美”则带有父系社会的特征了。所以,章炳麟在《检论·序种姓》中说:“羌者,姜也。”
甲骨文中与“美”同义的是另一个字“每”,其下的“母”代表婀娜多姿的年轻女性,上面的部分是女性华丽的头饰。王献唐先生认为,甲骨文中的几个“每”字,“皆像羽毛斜插女首,乃古代饰品。”〔4〕同时,指出在原始时代,男女都有以鸟的羽毛作为头饰的习惯,但甲骨文男女之美的“美”字有所区别:“毛羽饰加于女首为每,加于男首则为美。”〔4〕因此可以说甲骨文“姜”、“每”是相通的,都是指女性的美。事实上,虽然商朝已经进入父系社会,但女性的美,在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关于美的描述大多是针对女性的。到周朝依然如此,如《诗经·关雎》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都是在告诉女性美(外在和内在的美)的魅力。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女部》里,关于女性的美的字就有:媚、 、媛、好、 、姣、 、妩、 、 、娟、 、姝等。《说文解字》曰:“

